关于2018年度学生医保欠费清缴工作的通知要求
各二级学院领导、老师:
我校2018年度大学生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结束,尽管我校通过宣传、通知等方式提高参保缴费的意识,让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含国际交换生、休学、复学、降级、参军等各种特殊情况)做到应保尽保,但是通过对我校应参保学生16819人的缴费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发现有6683人处于未缴费状态(见附件),根据抚顺市医保局的要求,这部分欠费人员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不享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为切实保障我校学生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权益,保证所有自愿参保学生医疗保险的正常使用,各学院须根据未缴费人员名单,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欠费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一)逐一核实查对欠费原因,确认是否为自愿停保;
(二)是否存在后期补缴费用人员,如果已补缴请标注;
(三)若欠费学生不属于本单位请标注;
(四)若欠费学生为自愿停保,必须签署《不参保承诺书》,若无法联络到学生本人需标注并提供联络通知记录;
(五)若非欠费学生自愿停保导致的学生欠费,学院务必在三日内为该生完成补缴续保工作,并提供缴费单据复印件;
(六)其他特殊情况需标明原因。
要求各单位于2018年4月15日前完成核对清缴工作,于4月16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核对表(见附件)、《不参保承诺书》原件交至医务室,届时医务室与各单位各派一名负责人再次清查核对,确认无误后存档备查。
请各单位对医保欠费清缴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对未缴费的名单逐一核实查对,落实到人,确认未交费原因,避免使用时才发现欠费问题进而引发一系列经济纠纷。希望通过以上工作使我校的医保工作能真正实现“不漏保”目标,望各单位理解配合!
沈阳工学院医务室
2018年4月8日
附件:2018年学生城居医保欠费清查核对表
附件:2018年学生城居医保欠费清查核对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