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下发《关于XX级新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录入工作的通知》,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学生录入信息。
一、 非抚顺籍普通大学生参保
各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填写《居民基准版本批量参保登记申报模板》,按表格要求收集所有XX级非抚顺籍、抚顺籍但未参加过抚顺医保的学生信息。当兵、休学等凡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均填写。因降级,专升本等原因已在工学院申报过的学生不必填写。
二、 抚顺籍大学生参保
(一)各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组织XX级抚顺籍学生填写《抚顺籍学生统计表》。并通知学生回原高中(原籍地)查询医保是否欠费,若欠费必须补齐当年所欠费用,并将医保关系转出,学院签字登记,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名单交至校医院存档。如不补交欠费或不转出关系,学生需签署《不参保承诺书》要求字迹工整、无涂抹。
(二)待各学院上报《居民基准版本批量参保登记申报模板》和《抚顺籍学生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确认无误后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医保的老师将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移交至医务室,医务室将收集的信息数据送至示范区建设银行由银行工作人员上传至抚顺市城乡居民医保工学院所属医保账户,并由沈抚示范区医保中心窗口进行审核,一般情况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