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如果可以正确使用医保,就能减轻我们的医疗负担!校医院根据抚顺市下发的医保文件就学生医保报销问题进行了全面解答,请同学们查收并收藏。
一、出险后如何报销?
(一)抚顺市内住院及门诊如何报销?
1.使用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
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在就诊医院实现即时结算;
2.不使用社保卡可以报销吗?
因特殊原因未携带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抚顺市内医院住院或门诊挂号的学生可先自费垫付,待出院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就诊医院医保科办理报销手续并结算。
(二)异地就医住院如何报销?
1.使用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
在抚顺市以外医院住院的同学应先在网上申请“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备案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就诊医院实现即时结算。
2.先自费,后报销
没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住院的学生可先自费垫付,待出院后准备相关报销材料到抚顺市医保局手工报销住院费用。
二、异地就医如何备案?
临时外出住院,需要备案的同学有以下三种备案方式任选其一:
(一)到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保办事大厅备案;
(二)电话备案,备案电话:024-53997791;
(三)网上自助备案,操作流程如下:
1.关注“抚顺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并进行实名认证;
2.进入服务大厅;
3.选择临时外出就医备案;
4.选择备案申报,勾选阅读并了解政策说明;
5.选择本人备案或为他人备案;
6.填写临时外出备案信息。
7.提交信息。
三、异地住院费用手工报销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档案袋(备注学生姓名、学院、学号、电话及辅导员姓名及电话)
(二)完整的住院病志(盖章);
(三)住院费用收据(原件)(盖章);
(四)住院费用明细(原件)(盖章);
(五)患者本人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复印件(或患者本人银行储蓄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六)关于学生外伤住院需另外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外伤调查承诺书(到校医院或抚顺市医保局领取);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两名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温馨提示:有需要办理异地手工报销的同学请于每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送至校医院203室医保办公室于浩洋老师处。
四、医保报销地址
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临江东路19-10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20,下午1:00-5:00。
咨询电话:024-53997791.
五、社保卡制卡地址
中国建设银行抚顺经济开发区支行(沈抚示范区顺大街隆达花园7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20,下午1:00-5:00
咨询电话:024-56617006。
六、居民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及封顶线(本待遇参照标准参照抚顺市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附件2)
医院级别 |
住院起付标准 |
居民门诊统筹起付标准 |
门诊统筹封顶线 |
住院报销封顶线 |
省属三级医院 |
1500元/人次 |
100元/年 |
500/年 |
8万/年 |
三甲医院(含眼病医院) |
1200元/人次 |
三乙医院(含第四医院) |
900元/人次 |
二级医院 |
600元/人次 |
50元/年 |
一级及以下医院 |
500元/人次 |
20元/年 |
乡镇卫生院 |
300元/人次 |
临时异地就医 |
3000元/人次 |
无待遇 |
特殊专科 |
市传染、抚矿脑科、第五医院、第四医院住院比例为: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93%,除第四医院外住院起付标准:按床日付费住院600元/次、普通住院800元/次,第四医院按特殊病种收治住院不设置起付线。 |
七、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支付比例 (本待遇参照标准参照抚顺市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城乡居民统筹支付比例 |
|
医院级别 |
报销比例 |
住院支付比例 |
市内住院 |
三级 |
70% |
二级 |
75% |
一级以下 |
85% |
在籍大学生临时外出(按规定备案) |
参考抚顺市各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
在籍大学生临时外出自费垫付 |
参考抚顺市各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
门诊统筹支付比例 |
市内门诊 |
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
50%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
60% |
抚顺市外门诊 |
无待遇 |
八、城乡居民医保大病统筹支付比例(本待遇参照标准参照抚顺市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件3)
大病 |
待遇类型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封顶线 |
城乡居民 |
年度个人自付金额达到18600元 |
超过起付线标准5万元以内(含5万元) |
60% |
40万/年 |
5-10万元(含十万) |
65% |
10万元以上 |
70% |
贫困人员 |
年度个人自付金额达到9300元 |
75% |
无 |
九、毕业后医保如何续接?
(一)选择就业的
由于抚顺市医保政策调整,学生个人向医保局提交的医保停保申请医保局不予办理。现参加抚顺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毕业生,选择就业的,必须向自己所在二级学院辅导员报备并填写终止医保授权书,由学院将授权书原件上交至校医务室后,校医务室联系沈抚示范区医保局以学校为单位为学生进行医保终止代办理工作。待办理成功3-5个工作日后,再由入职单位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二)继续在校就读的
原抚顺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账户继续保留,再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自行缴费,并继续享受大学生医保政策。
(三)待业或灵活就业人员
在毕业年度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并缴费的,毕业年度12月31日之前可继续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在毕业当年度的集中征缴期内预缴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或在集中征缴期内停止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从毕业当年12月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始参加职工医保。
温馨提示:毕业生跨统筹区参保,需提前办理医保终止手续,避免重复参保。
附件1:抚医保发 [2023] 13号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
有关待遇的通知
附件2:城乡居民医保就医待遇表
附件3:抚医保发〔2022〕18号 关于印发抚顺市医疗保险异地 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