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沈阳工学院传染病消毒和隔离制度

作者: 时间:2018-09-20 点击数:


(沈工后勤发2018〕42号)

为了认真加强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和流行,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治疗。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学校传染病消毒和隔离制度。

学校消毒隔离工作在校医指导下进行,接受卫生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消毒工作应在无学生在场的条件下进行,防止刺激呼吸道和皮肤粘膜,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学生进入教室、宿舍前应打开门窗通风至少20分钟。

做好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办公室、图书馆、实验室的消毒工作,地面用含氯消毒液喷洒,桌椅、门把手、楼梯扶手等擦拭消毒(有效含氯量500mg/L),或用2%过氧乙酸溶液对物体表面和空气进行消毒。班级消毒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要重点消毒,增加消毒次数。

宿舍勤洗晒衣被,地面过氧乙酸消毒。

体温表用75%酒精擦拭消毒。 

教室、寝室、办公室等场所每日坚持通风,利用课间休息,每次通风至少1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学校发现传染病人后立即让其隔离治疗,隔离时间以医学观察日为准,病愈后要有医院传染病科医生证明,由校医检查后方可返校上课。

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在该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内要与其他班级学生相对隔离,停止去公用教室上课,禁止与其他学生共同用餐、共同活动。

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尽量减少集体活动。

学校应认真落实消毒隔离等防控措施,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2004年10月制定;

           2013年4月第一次修订;

 2016年9月第二次修订;

 2018年8月第三次修订。


版权所有©沈阳工学院 https://www.situ.edu.cn  学院地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