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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学生健康检查及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18-09-04 点击数:

沈阳工学院学生健康检查及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沈工后勤发2018〕46号)

学生健康体检是坚持预防为主、维护学生健康的重要措施。为促进我校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设立由分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服务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二、体检分为新生入学体检、毕业体检。新生入学体检、毕业体检是常规健康体检。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对在校学生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后,建立体检健康档案。

三、新生入学体检时间为入学后第一学期;其余各年级学生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

四、新生入学体检所涉及的与学籍管理的有关异常健康情况,如实上报有关部门,不拖延、漏报、瞞报。

五、新生入学体检中发现异常时,医务室应当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复核,经学校定点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或发现传染性或其它重大疾病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学生本人和学校反馈,医务室将疾病诊断及处理建议提交给学生部门,由学生部门返回意见后,教务处根据规定办理休学或退学。

六、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和落实学生健康体检信息保密管理措施,未经允许不得发布和泄露。

七、学校配合做好体检组织与管理工作,并根据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体检机构给出的健康指导意见,研究制订促进学生健康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健康促进工作。

八、学生毕业体检后,学生健康体检表交医务室,按规定与入学体检档案一起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2018年8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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